确定最终布局之前,先明确项目所在国与工艺路线。这些参考资料将兽医、厂房、环境准备事项与独立的清真评估范围分别说明。
审核: 2026-10-11。各来源均附版本、状态及链接;作者提出的准备建议另行标注。
| 国家 | 法定/官方起点 | 单独确定工艺路线 |
|---|---|---|
| 马来西亚 | DVS 私人屠宰场建设申请和清单 和 DVS 私营屠宰场建设审批和经营许可证流程 | 向所在州 DVS 确认牛屠宰场经营及屠宰人员要求;清真评估另有适用条件。 |
| 印度尼西亚 | 2025 年第 34 号农业部长条例 | 关于清真产品保障的 2024 年第 42 号政府条例 规定清真与非清真作业分隔;须确认畜种、屠宰方法及 JPH 分类。 |
| 哈萨克斯坦 | 组织屠宰农业动物以供后续销售的规则 和 动物产品生产设施的兽医卫生要求 | 强制性的兽医和肉类安全合规要求,与所选清真标准或证书属于不同的合规范围。 |
| 乌兹别克斯坦 | 关于执照、许可与通知程序的第 ZRU-701 号法律 和 专业屠宰企业兽医卫生结论 | 关于 Halol 认证的内阁决议 57/2025 规定自愿 Halol 评估程序,不能代替兽医许可。 |
当地项目团队的准备清单
作者规划建议:
- 明确畜种、产品范围、生产模式与项目场地。
- 与当地团队确认土地、厂房及环境筛查事项。
- 与兽医主管机构共同审查接收、屠宰、胴体整理及洁净产品流向。
- 明确清真评估范围或获准采用的常规屠宰方法。
- 分配人员、公用工程、废弃物、检验及冷链各项责任。
- 列明尚待主管机构决定及尚待修订的文件。
在依赖来源之前记录有效版本
- 印度尼西亚农业部长第 34/2025 号法规废止第 11/2020 号法规,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生效;JPH 框架中的 PP 39/2021 已由 PP 42/2024 替代。
- 哈萨克斯坦第7-1/347号命令被废除;使用现行的屠宰/设施规则并确认当地的兽医程序。
- 乌兹别克斯坦内阁第 139/2017 号决议已废止;应使用现行许可法律和官方门户服务,并向地方主管机构确认。
- 发布、上传或公告日期不一定是生效日期;应核对在申请时及相关产品日期适用的有效版本。
使用国家注释来获取详细的来源记录
各国家指南分别说明官方要求、清真评估及常规非清真路线审查,列出尚待当地确认的问题,并记录来源机构、版本、状态和核查日期。不得把猪屠宰专用的浸烫或非清真要求直接套用到牛屠宰项目。
法规和评估方案要求可能变化。适用性及当前申请程序须由当地主管机构或合格顾问确认;购买设备不能代替这些决定。